智慧財產權宣告

本站所有的內容均由本人所原創,受中華民國之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保障。如需轉載、引用或連結,請參考這裡的說明

2007年8月28日

少爺的形象

這一天終於到來了,有正義之士為少爺發聲了!

這位少爺的支持者說,少爺在我的鍵盤下(網路上的東西,哪有用筆寫的?),顯然會被認為好色、貪吃、愛作對、不聽話......講的沒一樣好的,撰寫的老爹,涉嫌利用少爺不會上網發表意見而有片面宣傳之虞,讓少爺處於不公平競爭狀態,導致少爺的光明面付之厥如,讓許多夫妻心生恐懼,不敢生小孩......

是的,打從開始寫少爺的故事,就料到這一天的來臨了。不管如何,在網路上少爺絕對比我這個老頭子有更多的 fans。因為同樣的動作在一歲叫可愛,四十歲叫噁心,例如他去抱迷你裙辣妹的大腿,辣妹還會高興的跟他玩,四十歲的我去抱,恐怕就會被扭送台北看守所。所以,被人家如此抗議,我早有心理準備。

說實在的,我和少爺一起還是有很多美好快樂的時光,只不過我的感覺是不多。也許人們對於受害的事件印象特別深刻,我總是記得他整我的時候,不大記得他和我玩、和我歡笑的片段......

此外,小孩子的成長過程,如七坐、八爬、發狗(九,台語同音)牙,幾乎都是大同小異,講這些個事情好像也沒啥特殊性,所以我儘挑些可以看出和人家不一樣的事件來紀錄,當作我和少爺互動的美麗火花。在他這個年齡裡,生活本就是不斷的嘗試和學習,爹娘從中讓他了解邪惡的大人世界和社會的規矩。(社會學叫做社會化)

其實講小孩子的事情,有時候是很顧人怨的,有的人就會覺得:怎麼?你兒子天才兒童啊?這個也會,那個也會?有的人會說小孩子不都是這樣?有啥好講的?不要誇大其詞啦!不過,對我來說,少爺的生命歷程是新鮮而切身的,所以我會覺得有意義。以前自己看別人的小孩,也是一點感覺也沒有,也是覺得父母親反應過度,自己當了人家的爹之後,才知道那個意義是不同的。

所以,我也不會覺得這位正義之士反應過度啦!就一個觀察者而言,看過我寫的那一大堆會這樣想是自然的,同時也反應一件事,那就是我的紀錄有偏頗啦!這是我自己要注意的。要不然老的時候回來看,卻僅能看到少爺「欺壓」我的故事,那就不完美啦!

2 則留言:

  1. 在那篇讓人看不懂的中研院級文章後,看到少爺又出現,真是備感親切ㄚ....

    回覆刪除
  2. 難怪咱家少爺最喜歡妳了!如此的支持和愛護他...

    回覆刪除


email 圖片:http://services.nexodyne.com/email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