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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8月19日

寫 e-mail 給名人的雜感

上週五我寫了一封 e-mail 給以宅神聞名的朱學恆先生,目的不是為了藉此提昇自己的知名度或表達仰慕之類的話,而是要請教他有關文章引用的問題。

每次看到朱先生部落格內的文章,大多都會引用很豐富的資料,文、圖、影片幾乎不缺,而且不分海內外,這不禁讓我產生一個念頭:他是如何能在短時間內取得授權的?更簡單的說,我想知道的是他如此有名,難道都不怕那些專利權蟑螂嗎?

有時候,我也很想引用一些人的文章,好讓自己的論述能夠更強而有力,不過常常一些圖文的引用都被要求付費,久而久之就懶了,寧願自己一字一按鍵的創作。直到看了朱先生部落格內的二篇文章:「每天做一件傻事可以改變世界!」和「中文正紅」,引發一些感想,覺得應該加以引用讓自己的感想更有說服力。就在這二個因素之下,終於動手寫信給這位網路名人。(由於朱先生拒絕讓我引用這二篇文章的相關內容,所以有興趣的朋友請自己去他的部落格看)

原本我以為他應該很忙碌,可能要等很久才會得到回信,不料一個多小時後他就回信了!!!

雖然他的回信很簡短,對我的問題卻絲毫不含糊,也告知我一些做法,讓我對引用圖文的方法有更完整的了解。不過在引用他的文章方面,他很明確的對我表示拒絕。原因是他認為我的部落格文章屬於商業利用的範圍。

問題的關鍵在於,我放了 Google AdSense 的廣告。一時之間,我還不太能明白,後來想了想之後,才了解這整個邏輯。因為 Google AdSense 的商業模式就是藉由讀者的點選廣告來分紅,而想要賺得多,提高流量是基本條件。因為真正有興趣點閱廣告的人非常之少,為了提高點閱廣告的可能性,合法的手段除了提高流量,沒有他法。所以很多部落客莫不用盡手段的要提高流量,因此要說引用文章是為了公益、合理使用而無商業用途,那就很難說的通。想通了之後,我就不再試圖說服朱先生授權了。

只是我開始考慮要不要取消 Google AdSense。畢竟,從它所得的錢寥寥無幾,連讓少爺吃個水果蛋糕都沒有,可是卻因為它而沒辦法引用很多圖文資料,讓自己在表達一些觀點時,無法揮灑自如。所失與所得之間,孰重?

想到這兒,又牽扯到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重點:為什麼要寫部落格?雖然以前自己對部落格的期待有磨練文筆、鍛鍊思考能力、服務朋友(電腦操作與疑難問題解決的資料庫)、賺廣告費......等,可是最近卻覺得人間研究所不大像是我自己的,好像總是為了服務他人在寫。

這樣還能算是 BLOG 嗎?為了商業廣告和流量而諂媚讀者,選擇性的寫文而失去暢所欲言的自由,BLOG 的原始精神何在呢?這些都還好,最困擾我的是近來頗有為流量而寫的傾向,也因此失去隨心所欲,暢所欲言的自由,讓寫部落格變成是一種負擔。雖然並沒有人強迫我這麼做,是我自己不知不覺地走上這樣的路,但當自己想逃避一個問題時,就代表事情很嚴重了。。

就在和朱先生的問答之中,我,重新去面對這樣的問題。

最後,我還是決定不拿掉廣告。雖然得到的廣告費很少,對我目前經濟狀況的實質作用只有心理暗爽,不過涓滴細流終將成其大,有一天還是可以拿來買水果蛋糕給少爺吃。只為了能更自在引用別人的圖文資料就得放棄廣告,不也是違背自己的初衷和目的嗎?真的值得嗎?引用這些圖文就真的很重要嗎?恐怕也是自己一相情願的想法吧!

最後讓我想開的關鍵是 BLOG 這個字。

既然是個人的網路日誌,所寫的是為了自己,影響別人只是附帶的結果,原本就不需在乎讀者。或許可以因此找到同好,多了一個互相分享與成長的管道,但過度的在乎,卻也會形成一種不必要的壓力。

最後我還是重新審視自己的想法,重新調整自己的心態,剎時間的想開,自己彷彿得到自由般的輕鬆了。

6 則留言:

  1. 匿名8/19/2008

    我可以請少爺吃水果蛋糕嗎?
    小孩一直吃不到水果蛋糕對他的人格發展應該不會有問題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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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To Vincent:

    相信少爺一定會很高興的。

    不過,吃不到水果蛋糕就對人格發展有礙......我想咱家少爺應該沒有這麼脆弱吧!他最近可是很喜歡說自己是個男子漢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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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  對於別人的部落格,我大多都是用連結的方式連到對方的部落格。我沒想過要整篇拷貝過去。
      除非那是有時效性的新聞和評論。

      基本上,我不認為朱學恒的想法是正確的。
      什麼樣的網站是商業性的網誌,我想自稱『宅男』、『阿宅』的朱學恒應該了解,絕不是放幾個廣告就可以當成商業性的網站。

      我倒覺得,是朱學恒這人自大的要命,不屑和別人分享他的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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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To markscat的異想世界:

    最近我在讀一本書,書名叫做「數位海盜的正義」,探討的就是著作權、版權等的一些問題,有些東西有很多模糊和爭議的地帶,每個人對他的解讀或許都有其看法吧!(相關心得改天書讀完了再發表)

    我通常是不會把人家的文整篇拷貝過來,除非是公諸於世的聲明稿(用於之前的威剛產品事件)或政府的新聞稿,這些具有公共性質者。而引用的目的也是為了說明事情的因果關係。

    至於朱學恆先生是自大也好,是不屑於商業應用也好,那是他的事情。基本上我做到了尊重他的智財權,發揮現代公民該有的素質,我就無愧於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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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匿名8/25/2008

    在網路的世界的確比學術複雜許多
    哈 學術的引用我目前遇到的...只要標明正確的出處即可(話說還看過漏標的)

    我寫Blog大致上都是日記型態
    所以對這些都不太懂 XD
    感謝~上到一課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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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To Emily:

    要說讓妳學到東西那是不敢當啦!

    學術文章的飲用之所以沒那麼多限制,是因為智財權的相關法律有所謂的為教育、學術等目的,可在合理範圍引用。

    商業應用......大家都不想自己辛苦的為人作嫁吧!所以糾紛就比較多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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