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財產權宣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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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19日

歐盟對微軟反托拉斯判決的好處

歐盟法院終於對微軟反托拉斯一案做出判決了。判決的結果是微軟的某些作法違反了公平競爭的原則,必須限時改善並付出 4億 9,700 萬歐元的罰金(對一般人或公司可能是鉅額啦!不過報導說這樣的金額對微軟是不痛不癢)。

這個耗時甚久的案件,有媒體和評論家第一時間發表看法,認為這個案件對於軟體業的創新有所傷害,同時也將對其他領域的龍頭也會有所影響,這對於經濟的發展是不利的。不過我個人卻無法苟同這個看法,甚至我覺得這個判決對於整體 IT 的發展是有正面效果的,雖然這個判決只是個象徵。

我們先來看看這個案件的二個重點:
一、微軟拒絕向伺服器作業系統競爭對手提供「互通性資訊」(inter operability information),並授權對手運用這類資訊,研發銷售可與微軟 Windows NT 競爭的伺服器作業系統。二、將影音播放軟體 W indows Media Player 與 Windows 個人電腦作業系統「綁售」(bundl e)在一起,嚴重影響影音播放軟體的市場競爭。(引用資料來源:中國時報,F1/國際.運動,2007/09/18

這兩點看起來好像沒啥,不過其中大有文章。如第一點,軟軟不釋出有關伺服器互通的資訊,就代表說如果選用微軟的東西,就得一路用到底,不可能中間換別家的,萬一這些伺服器必須和其他家的伺服器互通,很抱歉,可能是不通的,或者有通卻不完全,讓伺服器的相連存有未知的風險。更甚者,可能不只伺服器都得用微軟的,連桌面端或許都得用微軟的東西才安全。

以微軟作業系統的普及率,這樣的作法幾近於將其他研發伺服器作業系統的廠商給掛了(就算不是馬上掛,也不過是時間的問題而已),對於使用者來說,未來採用相關產品時,可能是沒有其他選擇的,極端一點就是微軟願意提供啥,使用者才能用啥,產品的開發在缺乏競爭下,消費者端的意見就不再是重點了。有沒有前例?有,微軟的 Internet Explorer 6 就是這樣。在取得市場的絕對優勢後,微軟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推出新版本,好改善它的安全性、功能性(好符合新的網路應用)、執行效率等,直到火狐狸的出現威脅到它的市場佔有率時,才又投入資源研發出新的 IE 7。

所以這個判決雖然會對所謂的專利權有所損傷,但對整體的發展卻有幫助。況且我們還得思考,在講求互通的網路時代,伺服器的互通不是應該的嗎?相關的通訊協定和方式,若是採用專利權的原有保障方式,試問合適嗎?若如此,只要如微軟這種佔有優勢地位廠商主張其專利,整體相關產業就全掌握在其中了。所以,這一類的協定在某種程度上必須讓它成為共通的標準才行,才能有助於自由競爭,讓基於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創新能源源不絕。

至於多媒體播放器的搭售,則植基於一個觀點:作業系統需要提供這麼多應用程式嗎?

基本上,作業系統的主要功用是作為使用者、應用軟體和機器的溝通者,只要能滿足這樣的需求即可。當然,它也具備一些工具程式,好讓使用者能夠根據自己的狀況來加以調整,讓電腦能夠順利運作。其他不是根據這種目的的應用程式,理論上是不需要提供的。

為何?功能越多,價格高一些是合理的。而且,消費者有可能因為價格因素,「將就」使用微軟的播放器就好,不需要另外購買其他的播放器。因此就產生了利用其優勢地位排除競爭者的另一個隱性因子。

微軟雖然後來提供了沒搭售 Windows Media Player 的版本,但是售價一樣,讓使用者覺得這樣的版本更不划算,其銷售量之差可想而知。(這再度證明,軟體的價值並非客觀的,微軟的定價只是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已)

這件事情的影響只有這樣嗎?不只。作業系統如果這樣東加西加各種應用程式,很多研發應用軟體的廠商就不用玩了。像微軟這種在各種應用軟體領域都插一腳的公司,利用作業系統的優勢,這邊加個影像處理軟體,那邊加個動畫軟體,不需要多久也可把其他廠商幹掉。如此,整體 IT 界還需要創新嗎?用微軟的就好啦!不過,就算沒有這個判決,我相信也不會變成如此極端,只能說會讓整體業界的創新變成幾近死水而已。

既然這個判決有希望維持自由競爭和創新,經濟又怎麼會不好呢?經濟發展是否蓬勃,往往是需要創新所帶來的需求,就像上一世紀的網路造就資訊產業一樣。

2 則留言:

  1. 看來這種法案的通過,對於龍頭來說,真的是無關痛癢

    而且,相同的例子在南韓也看過吧!政府對上m$,只是並非每個國家的民族性都這麼強烈吧!

    話說回來,雖然m$的系統綁東綁西,可是放眼金融界,有多少人不是相容於它們的平台呢?

    或許瀏覽器只是一例(多少金融網站僅支援ie),不敢用其它的原因,也許是那天真的有漏洞時,可以推說是m$沒有提供更新,轉嫁求償?!

    這種案子,表面上看起來如此,私底下的解決方式應該也沒有媒體關注過吧!很有可能又另一種方式(低價專案提供給政府或相關部門支援,折合相關罰鍰...誰知道呢?)

    也許表面上贏了!私底下的運作,可能遠大於此呀!就跟現在某些國家m$提共低價學生方案使用office 2k7一樣...哈~~背後的運作往往才是真實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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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呵呵~要是講到檯面下的實務運作,那就真的難說了,也許什麼手段都有呵!

    不過,至少人家動手做點事,多少還是會有點作用,總比那些只知道照單全收不敢吭聲又倚賴人家的國家好吧!

    若要說有用的作為,我想越來越多的歐洲政府和城市改用自由軟體和 Linux,這才是會對微軟這種廠商有刺激作用的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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